关于发布航班时刻和谐机场容量规范的告诉
依据《关于下发〈机场容量评价办理暂行办法〉的告诉》(民航发〔2011〕52 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21个航班时刻和谐机场的小时容量规范及和谐时段发布如下:
北京首都机场88架次(2011年12月15日起履行,其间用于航班组织86架次)、天津沿海机场24架次、大连周水子机场24架次、上海虹桥机场43架次、上海浦东机场65架次、杭州萧山机场25架次、厦门高崎机场28架次、南京禄口机场26架次、青岛流亭机场22架次、福州长乐机场 23 架次、广州白云机场 58 架次、深圳宝安机场34 架次、武汉银河机场 27 架次、海口美兰机场 27 架次、长沙黄花机场27架次、三亚凤凰机场20架次、成都双流机场34架次、昆明巫家坝机场31架次、重庆江北机场35架次、西安咸阳机场33架次、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25架次。
以上发布的航班时刻和谐机场中,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和谐时段为08:00 至次日04:00,其他机场和谐时段均为06:00 至次日02:00。
请各地区办理局严厉依照发布的容量规范,做好航班时刻和谐分配工作,保证航班运转安全和正常。未经民航局同意,不得私行调整机场容量规范。